根据海关总署《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公告》,自9月1日起增加上海、成都、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试点首日,在成都空港国际快件中心,一批货值人民币6.8万元的服饰、面罩、手机壳等商品,已经按照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模式办结通关手续准备出口。
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模式主要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送达境外企业,或者境内企业将出口货物通过跨境物流送达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
今年1至7月,成都海关监管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清单801.6万票,同比增加3.6倍,货值14.4亿元,增长1.5倍。成都海关表示,将在首批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推广到全省范围,并积极探索跨境电商B2B出口与市场采购的创新结合,保障企业第一时间享受到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