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U贸易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Duty Un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即”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由卖方将货物直接运至进口国国内指定地点, 而且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费用和风险,如运费、保费、派送费用、出口环节产生的费用,但不包括关税、增值税及进口时应支付的其他税费。
作为卖方,在确定使用DDU交货方式的,应提前与客户确定送货(仓库)地址,将货物资料(如完整的品名、数量、重量、体积等)交给进口国的货代(代办机构),同时提前计算并确认将产生的费用与成本。而作为买方,需有准备承担因未及时办理进口结关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和风险,如港口堆场费、仓储费等。
另外,在与进口通关难度较大的国家进行交易时,为避免因买方未能及时办理进口清关而影响交易的进行,不建议采用DDU交货方式。为此,DDU交货方式,是除了DDP外卖方责任最大的交易方式。另外,DDU已在最新版的国际贸易术语中删除并被DAP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