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P贸易术语是Delivered Duty 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的缩写,即“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它是指卖方在指定的交货目的地,将在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给买方,并承担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办理海关手续时缴纳的手续费、关税、其他税费、港口规费以及运费、派送费用等。
卖方在办理进口清关的手续,交纳进口“税费”后,即完成交货义务。在办理进口清关手续时,卖方也可以要求买方予以协助,但费用和风险仍由卖方承担。买方应给予卖方一切协助,以便取得进口所需的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
如双方当事人希望将进口时所要支付的一些费用(如增值税VAT),从卖方的义务中排除,应在合同中事先订立并注明。
DDP术语适用于所有运输方式,是卖方承担责任、费用和风险最大的一种交货方式。所以说DDP的交货方式,需要承运商(卖方)在目的地有良好且有实力的清关团队和协调能力。另外,若希望买方承担进口时的风险和费用,则建议使用DDU交货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