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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证书申领便利升级 自助打印范围扩大

2022-07-11 浏览量(671) 来源:易出口


根据海关总署2020年第63号公告,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自2020年5月11日起,在原有15种自助打印原产地证书基础上,包括:
1、 中国-澳大利亚原产地证书;
2、 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3、 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4、 中国-智利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5、 中国-瑞士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6、 中国-冰岛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7、 中国-格鲁吉亚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8、 中国-新加坡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9、 中国-韩国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10、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
11、《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输韩国);
12、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13、烟草真实性证书;
14、转口证明书;
15、加工装配证书。

本次新增可自助打印的原产地证书包括:
1、印尼《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
2、新加坡《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
3、印度《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原产地证书申请人或代理人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自行打印海关审核通过的版式化原产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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