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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关签发浙江省首份原产地证书

2019-08-21 浏览量(446) 来源:海关总署


8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正式实施。杭州海关隶属义乌海关签发了浙江省首份升级版中国-东盟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

中国-东盟自贸区原有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以“区域价值百分比40%”为主,标准比较单一,原产地的认定也比较复杂。通过升级谈判,双方同意对46个章节的绝大部分工业品同时适用“4位税目改变”和“区域价值百分比40%”标准,涉及到3000多种产品,包括矿物、化工、木材纸制品、贱金属制品、纺织品和杂项制品等产品,其中有许多都是中国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产品。这两种原产地标准,企业可自行选择适用。同时,升级版原产地规则新增了微小含量规则、可互换材料条款,可以说原产地规则更为宽松,这将大大便利有关企业利用自贸区的优惠政策。

据统计,今年1-7月,杭州海关共签发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14.7万份,货值62.85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3.96%和26.20%。升级协定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提升浙江出口产品在海外市场竞争力。

海关提醒,议定书实施后,在原产地证书填报上发生了一些变化。如:

● 取消了一份证书只能填报20项品名的限制;
● 出口商申请证书不再要求备注生产商信息;
● 除原产地标准采用区域价值成分的情况外,其他情况无需再填写FOB货值;
● 原产地标准新增了“PE”和“CTH”选项等。
相关企业应及时关注,按照升级后的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原产地证明书填制规范填报原产地证书,避免因证书填报错误造成出口货物清关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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