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波海关在出口渠道查获走私木炭1648箱,重约25.18吨。
这批货物是由义乌某公司发货,从宁波口岸转关出口至新加坡,试图通过伪报“塑料装饰挂件”、“拉杆箱”等普通货物名称掩人耳目。宁波海关在查验开箱时发现,货物由长方形纸盒包装,整齐码放在集装箱内,纸盒上印有“高级备长炭”字样。
木炭是国家严禁出口的货物,对于原产国而言是典型的高污染、高消耗、低附加值产品。每烧制1吨木炭需要消耗5-10吨左右的天然木材,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对环境造成巨大危害。木炭走私将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