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远大石化有限公司的报关员罗敏以“自报自缴”方式向宁波海关驻鄞州办事处申报进口一批价值65.5万元的聚乙烯,从她轻点鼠标向海关发送电子报关单,到货物最终放行,全程只花了不到半个小时。
宁波海关驻鄞州办事处监管科仇永健解释,现行的税收征管方式是先由企业在货物通关时申报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等征管要素,经过海关人员逐票审查确定之后开具税款缴款书,企业再缴纳税款。“这种方式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行政成本高,作业效率低。推行‘自报自缴’改革后,企业通关进一步提质增效,对于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厘清关企责任边界有着重要意义。”
作为辖区内以“自报自缴”方式办理海关通关手续的企业,远大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尝到了新模式带来的甜头。“远大石化平均每月要报送近100票报关单,月均纳税近2500万元,工作量非常大。现在向海关报送报关单时,自己提前算好、填准税费,到网上自行缴税就可以放行了,节省了不少时间和人力成本。”该公司关务负责人陈波说。
目前,“自报自缴”改革已开始在宁波海关关区内全面推行,除了涉及公式定价、特案以及尚未实现电子联网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或者原产地声明的,其他货物均可以由企业进行“自报自缴”操作。企业报关时,只需在QP系统中选择“自报自缴”模式,填上各项目涉税数据后,即可一次性完成报关、计税、缴纳等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