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贸易也叫做租赁信贷。是出租方以租赁形式,将商品交付承租方,在一定期限内使用,按期收取租金的一种贸易方式。在现代经济活动中,是租赁公司向国内外用户出租动产的一种业务。这些动产的价格一般比较昂贵,如计算机服务器、飞机、船只、汽车、生产设备、纺织机械、农业机械等。租赁贸易下,在租期内动产的所有权归出租方,使用权归承租方,承租方可以利用动产的收益偿付租金,减少自行购入动产的成本和费用。同时承租方可在租赁期内更换设备,以便使用新的技术。
根据租赁贸易方式的不同,租赁贸易的种类大致分为: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e)、经营租赁(Operating Lease)、转租租赁和回租租赁。但不管租赁种类是哪种,当涉及到租赁物为境外设备的时候,就必须会遇到进口报关等事宜。根据《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纳税义务人进口租赁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向其所在地海关办理申报进口及申报纳税手续。同时提交租赁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海关认为必要时,纳税义务人应当提供税款担保。另外,租赁进口货物自进境之日起至租赁结束办结海关手续之日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
在计缴进口租赁货物进口税费方面,海关会以审查确定进口货物的租金,作为计缴进口增值税和关税的完税价格。对于一次性支付租金的,在申报租赁货物进口时办理纳税手续,缴纳税款。对于分期支付租金的,分期办理纳税手续,缴纳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同情况的进口货物用不同的贸易方式进行报关:
1、租赁期在一年及以上的进口货物,贸易方式为“租赁贸易”;
2、租赁期不满一年的进口货物,贸易方式为“租赁不满一年”;
3、加工贸易租赁进口的机器设备,贸易方式为“加工贸易设备”;
4、“租赁贸易”期满复运出口的货物,贸易方式为“退运货物”;
5、“租赁不满一年”期满复运出境的货物,贸易方式为“租赁不满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