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携带宠物入境检疫监管工作的公告》,从2019年5月1日起,宠物入境将执行新的检疫规定,首次允许符合要求的境外宠物入境免除隔离期。同时公告指出,携带入境的活动物仅限犬或者猫,并且每人每次限带1只。
此前的规定是,除导盲犬、搜救犬等工作犬可免于隔离检疫,其他宠物须在入境口岸指定隔离场接受30天隔离检疫。新规定实施后,对来自新西兰、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等19个指定国家或地区,官方检疫证书和疫苗接种证书(两证)齐全,芯片符合要求且检疫现场临床检查合格的宠物,可免予隔离检疫。
对来自非指定国家或地区的宠物,还须提供狂犬病抗体检测报告,方可免予隔离检疫,否则只能从北京首都机场、北京西站、上海虹桥国际机场、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上海火车站、上海国际客运中心、吴淞口国际邮轮码头、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阿拉山口,共9个具备隔离检疫条件的口岸入境,并接受为期30天的隔离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