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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首票“自报自缴”货物通关

2017-07-26 浏览量(727) 来源:海关总署


日前,天津口岸首票“自报自缴”方式申报的进口货物在新港海关顺利通关。这是自7月1日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正式实施后,企业通过“自报自缴”方式在天津口岸申报的首票进口货物。当日,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新港海关业务现场申报进口抗氧化剂一批,重40吨,价值14.52万美元,企业采取“自报自缴”方式缴纳税款,海关通关系统通过甄别预设的安全准入参数及税收风险参数,在排除了该票货物的安全准入风险及重大税收风险后,系统自动审核报关单,现场快速为其办理通关手续。在整个过程中,企业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电子支付平台,通过互联网完成申报、缴税业务的,完全不需要向海关递交任何纸面单据,也不需要业务员往返企业与海关之间。天津永诚世佳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报关经理刁天一对此深有感触:“从我们申报,到系统自动放行,前后仅仅用了16分钟,这在之前是不可想象的,简直太快了。”

自7月1日起海关总署正式推进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实现进口领域全覆盖,全面启用全国海关风险防控中心和税收征管中心,在全国口岸所有运输方式进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全部章节商品,适用“一次申报、分步处置”通关作业流程和企业自报自缴税款、税收征管要素海关审核后置等改革举措。其中,“自报自缴”是海关为进一步引导进出口企业守法自律,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开展的税收征管方式改革。进出口企业、单位自主向海关申报报关单及随附单证、税费单子数据,并自行缴纳税费,将大幅压缩货物通关时间,减少企业通关成本,提升通关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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