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批价值约10万美元的户外用品在完成跨境电商特殊区域出口(1210)海关数据申报后,随即从青岛胶州湾综合保税区发往海外仓。
这批货物从产品的生产制造、备货理货、海外仓备案、货物入区、分类监管、一线出口到海外仓零售,均由青岛XX公司完成,实现了跨境电商特殊区域出口海外仓业务的“全链条”贯通。
海关指导企业完成了货物状态转换,帮助建立更符合出货要求的分类监管仓库。一系列举措便利了货物的分拣以及日常核验,保证了货品到达消费者手中的完整性。
该公司是一家从事进出境跨境电商业务的民营企业,主要向欧美地区出口竞技体育产品以及相关消耗品。通过跨境电商特殊区域出口(1210)模式,企业在综合保税区内完成理货拼箱后,可将货物批量出口至已备案的海外仓,经由电子商务平台再将商品从海外仓送达消费者手中。该模式可实现货物入区即退税,具有退税流程简便、周期短、效率高等优势,提高了企业在物流成本、通关时效、手续办理等方面的竞争力。
为促进生产要素高效流动,海关总署研究推出“优化分类监管货物管理”措施,支持在综合保税区率先实施保税货物与分类监管的非保税货物“区内直转”业务。从“非保税”转换为“保税”的货物无需进出卡口,企业可直接办理通关手续完成“区内直转”,货物如需查验,可直接在仓库内完成。
通过叠加适用‘区内直转’+‘跨境电商特殊区域出口(1210)海外仓’作业模式,助力企业打通出口链条。将结合园区跨境电商特点和发展趋势,不断提升监管和服务效能,提高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