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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铲湾港区开通“内外贸同船运输”业务

2024-04-22 浏览量(407) 来源:海关总署


近日,从中山小榄港出发,装载着13个外贸集装箱和10个内贸集装箱的船舶“中航938”抵达大铲湾港,标志着大铲湾港区“内外贸同船运输”业务正式运行。深圳海关所属大铲湾海关支持辖区港口开通“大铲湾—中山”等“内外贸同船运输”航线,进一步拓宽深圳西部港区货物进出口路径,有效实现两港业务高度联动,为进出口企业提供更加稳定便捷的物流服务。

“内外贸同船运输”是指承运海关转关监管货物的境内船舶,同时承运已向海关办理转关手续的进出口集装箱货物和非海关监管的国内贸易集装箱货物。据了解,通过“内外贸同船运输”,船公司可整合目的地一致的内外贸货物,同船配载,提高舱位利用率,降低运营成本,进出口企业也可以就近办理报关、查验、放行等手续。此外,大铲湾码头公司可与其他港口形成“港区联动”,有效利用外地港口的航线,降低水运物流成本,实现“降本增效”。

为保障大铲湾港区‘内外贸同船运输’业务顺利运行,深圳海关多次开展‘关长送政策上门’服务,现场研究解决码头、船公司遇到的业务难题,指导企业提前完成境内船舶备案,规范作业要求并提出改进建议,全流程跟进,保障船舶、货物快速通关。

“大铲湾码头‘内外贸同船运输’业务开通后,更加丰富了中山地区经大铲湾码头出口的物流路径,便利了‘陆改水’的运输模式,有效降低企业的物流成本,这种模式能够为驳船公司节约大约30%的成本,同时降低碳排放,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都有显著获益。

下一步,大铲湾海关将依托“智慧海关”建设,进一步优化海关监管,提升服务质量,持续助力大铲湾港区拓展业务,推动湾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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