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免税商品溯源管理暂行办法》8月1日开始实施,加贴溯源码的香化、酒水、手机3类离岛免税商品,8月1日上架销售。
暂行办法共五章、十七条,对免税商品物码溯源系统建设、溯源码的规划和推广应用、防范再次销售等免税商品溯源管理体系建设进行统一规范,要求溯源码必须加贴在免税商品最小包装单元上,须与免税商品及商品信息正确关联,确保“一物一码”。
据了解,免税商品物码溯源系统是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大数据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及维护,与企业信息系统、海关监管系统联通。溯源码是免税商品的标识,包含“海南离岛免税商品溯源码”、防伪二维码、海南免税专属LOGO,以及“关税未付、禁止倒卖”警示语。
8月1日起,香化、酒水、手机3类离岛免税商品将加贴溯源码销售;12月底,所有离岛免税商品加贴溯源码。如果岛内居民日用消费的“零关税”政策落地,免税日用消费品也要加贴溯源码后销售。实施离岛免税商品溯源码管理后,来源可查询、去向可追溯、责任可追究,监管部门很容易查出违规人员,并依法进行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