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浙江路桥日用品及塑料制品交易中心一批出口货物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向杭州海关所属台州海关申报出口,标志着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在浙江台州正式落地。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等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含15万)美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这种贸易方式具有多品种、小批量、多批次的交易特点。与一般贸易出口相比,市场采购出口商品更加丰富,组合拼箱方式灵活,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简化申报,并可以采用转关运输的方式,就近向市场所在地海关申报出口,通关更加快捷高效。
首票出口货物包括自行车、童车、学步车、婴儿推车、滑板车、气球等,累计494箱,货值8.8万美元。企业通过提前申报模式向台州海关申报出口,经陆路转关至宁波港后,再经海运出口。台州海关按照海关最新市场采购贸易监管办法,精简申报信息及随附单证,将市场采购商品信息与海关监管通过信息化系统联通,实现市场采购报关单“秒审”“秒放”。
自2020年9月获批试点以来,台州海关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全方位联动台州市、区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全力支持综合管理系统建设、监管作业场所改造升级等重点事项,点线面结合开展政策宣讲和企业帮扶,高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推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尽快落地。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落地台州后,将进一步激活台州中小企业积极性,充分发挥台州塑料制品、日用品等特色产业优势,为台州带来更大物流、贸易流、资金流,为台州促外贸稳增长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