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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长春:海关签订合作备忘录

2019-09-16 浏览量(404) 来源:海关总署


9月11日,天津海关与长春海关签订合作备忘录,以“天津-长春”物流、通关、监管一体化为切入点,以推进“智慧海关”建设为依托,深化区域海关合作,畅通两地的海铁联运运输通道,不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支持区域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


此次两地海关签订合作备忘录是高标准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东北振兴”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合作备忘录主要涉及的合作内容有共享通关改革红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两地海关探索实施通关业务改革,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探索“智慧海关”建设,推进物流监管一体化;支持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发展,打造对外开放合作平台;优化海铁联运监管模式,畅通长春出海通道;深化执法协作和外部合作,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等相关内容。


据天津海关相关人员介绍,此次两地海关合作的重点方向是共享通关改革红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和海铁联运监管模式,畅通长春出海通道。具体措施包括:

-充分发挥天津海关推广实施海运物流通关改革的政策优势,两地海关全面实施海运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通关模式,不断提高应用范围和比例;

-在天津港进出口的货物享受社会车辆“船边直提”、查验货物“智能分拨、顺势机检”以及出口货物“码头运抵”等降费提效的便利作业模式,以“船边直提”作业改革为重点,除必须在口岸实施检验检疫的货物外,有关进口货物涉及的检疫处置和检验作业,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口岸或属地实施;

-两地海关加强业务改革经验交流和共享,共同面向有关企业加大推广、推介力度,扩大享受改革红利的企业范围,不断优化两地营商环境;

支持长春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发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优化和完善进口整车海铁联运的通关监管模式;

-探索推进天津港水运、铁路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与长春兴隆铁路口岸间物流信息的互通互联,畅通长春出海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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