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在杭州海关的监管下,在浙江自贸试验区某企业油库内,两种不同商品编码合计4.5万吨的保税油品在油罐内完成混兑调和,标志着“不同商品编码下保税油品混兑”这一创新政策在浙江自贸试验区正式落地。这也是全国首票“不同商品编码下保税油品混兑”业务。
燃料油混兑调和,是指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及产品标准,将不同成份的原料油品按照测算比例,在油罐中经混兑调和成燃料油。此次实施的“不同商品编码下保税油品混兑”政策,是由此前杭州海关推出的第二批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创新举措——“同商品编码保税油品混兑”优化而来,把允许混兑的保税油品由“同一商品编码项下”拓展到了“不同商品编码项下”。对于企业而言,选择面更大,混兑业务操作更为灵活。政策落地后,企业可以根据原料市场价格和燃料油价格差异,发现混兑调和的价格窗口,进一步降低保税燃料油价格成本。
杭州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浙江自贸试验区在全国率先取得不同税号保税燃料油混兑调和创新政策,是浙江自贸试验区推动油品贸易便利化的重大利好,将对缩小舟山保税油供应与国际高标准的差距、提升国际竞争力起到重要作用。该创新政策有三大特点:
一是调整了原国家规定的加工贸易项下的禁止类目录限制,一些参与混兑的重要原料不受禁止类目录的限制;
二是不再受限于自贸试验区范围,注册在浙江自贸试验区内的企业可以在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指定的符合监管条件的库区内开展混兑业务;
三是突破了混兑后产品只能用于船舶加油的限制,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混兑产品可以批发出口。
“整个混兑过程中,海关关员通过信息化系统,对油罐内油品状态及数量进行实时监控,对混兑期间油罐液位变化进行实货监管。”杭州海关隶属舟山海关加工贸易管理科张科长说。在政策放开、收到多家企业准备开展该项业务的意向后,杭州海关积极帮助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使企业在一个罐内即可完成进口、加工、出口的操作,节约时间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混兑业务实施后,舟山地区每吨保税燃料油的价格预计将下降10余元人民币。”作为首家开展该项业务的企业,中石化舟山公司的副总经理说,“今后我们的混兑油品不仅可满足船舶加油需求,价格合适的话,还可以复运出口,有力地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正式挂牌以来,杭州海关围绕浙江自贸试验区的战略定位,坚持以市场和企业需求为导向,积极对照国际通行规则,创新制度,创新监管模式,全力支持大宗商品贸易投资便利,积极推动油品混兑调和创新政策落地浙江,先后出台“跨地区直供”、“港外锚地供油”、“一船多供”、“先供后报”、“一库多供”、“同商品编码保税油品混兑”等一系列推动油品贸易便利化的举措。如 “一船多供”模式,一个作业航次就可以为企业省下2至3万元运输成本。在多重创新举措叠加下,浙江自贸试验区保税燃油业务发展迅猛,今年1-7月份,实现保税燃油供应量198.09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89.41%,其中跨地区直供93.38万吨,占同期供油总量的4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