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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国家发改委公布五港口(区)下调装卸费

2018-02-02 浏览量(570) 来源:中国航务周刊


2018年2月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称,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反垄断调查的有关要求,大连港、广州港、深圳港东部盐田港区和西部蛇口、赤湾港区均从2018年起,调降进出口集装箱装卸作业费。

以20英尺集装箱重箱公示费率为例,大连港从当前642元/箱下调至510元/箱;广州港从当前668元/箱下调至490元/箱;深圳港盐田港区从当前1400元/箱下调至980元/箱;深圳港西部蛇口、赤湾港区从当前1200元/箱下调至800元/箱。其他箱型公示费率同比例下调。据测算,以上调整每年可减轻进出口物流成本约9.6亿元。截至目前,集装箱运输量在每年1000万标箱以上的沿海港口,均已调降进出口集装箱装卸作业费。

对调查中发现的涉嫌垄断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研究拟订处理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强调,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应当按照成本补偿的原则,根据港口调整装卸作业费的情况,尽快将码头作业费调整至合理水平,确保港口降费成果传导至实体经济。国家发展改革委欢迎有关方面加强社会监督,及时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等方式,反映和举报港口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此之前,2017年11月15日,国家发改委就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中国航务周刊作为国家发改委主管媒体全程参与。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孟玮会上介绍,2017年4月,国家发改委会同交通运输部,依法对上海港和天津港进行了反垄断调查。在此基础上,国家发改委联合交通运输部、中国港口协会,要求全国沿海39个港口对照此次反垄断调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和切实整改。
广州港率先表态,积极响应,2017年12月26日,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将充分尊重船公司、船舶代理公司等各方利益,全面开放船代、拖轮、理货业务,此举被诸多业内人士解读为广州港进一步加大开放的举措,同时也呼吁其他港口进一步放开上述业务,打造良好的市场氛围。

对于该公告的发布,广州港集团相关人士表示,一方面,此举秉承了广州港一贯的开放政策。珠三角地区港口密布,但一直对外保持了开放的发展策略,相互间也形成了良好的竞争关系,广州港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带动港航服务能够形成更加健康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此举也对国家发改委2017年提出的港口反垄断相关要求,进行了回应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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