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武汉海关获悉,自2017年11月9日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香港海关合作安排,双方在内地海关所有口岸为经香港输往内地的葡萄酒提供通关征税便利措施(以下简称便利措施)。
据了解,便利措施具体实施如下:由符合诚信条件并经香港工贸署核定备案的香港出口商出口至内地葡萄酒可享受便利措施。香港工业贸易署将通过其网站公布已获准参加本项措施的备案葡萄酒出口商清单;香港备案葡萄酒出口商使用《经香港输往内地葡萄酒通关征税便利措施网上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将出口至内地的葡萄酒数据及资料提交给香港海关;经《系统》对香港备案葡萄酒出口商所提交的葡萄酒数据及资料进行核查后,香港海关传送有关资料给内地海关;内地海关对经《系统》核查资料后从香港出口至内地的葡萄酒给予信任放行的便利,一般1个工作日内即可审结放行。
据武汉海关统计,2017年1-10月,武汉关区进口葡萄酒298万瓶,价值953.87万美元。据了解,该便利措施此前仅在深圳及广州部分口岸作试点,且仅限于部分经内地海关核定备案的进口商享受,因此湖北地区的葡萄酒进口企业一直无缘享受该项便利。此次便利措施适用范围扩大后,凡是由香港备案葡萄酒出口商出口至内地的葡萄酒即可享受通关便利,今后湖北消费者将能更快喝上自香港进口的优质葡萄酒。